交通影響評價分析對象主要有哪些?
2021-03-08

一般在進行項目建設時都要進行交通影響評價。交通影響評價目的就是為了使得項目建成時不影響其周圍交通的通暢。住宅小區或者公共園林建設都需要先進行交通影響評價。那么交通影響評價的分析對象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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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交通設施項目的建設規模和項目開發性質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應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分析。

(1)非交通設施建設項目的建設規模:在城市中心區或交通敏感的區域,建筑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區外圍的市區或交通相對寬松的地區,建筑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都需要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2)非交通設施項目的開發性質:使用性質及開發規模發生變更;小區規劃;在城市重要干道兩側的開發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產生交通量變化大的其他或臨時用途建設項目等需要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2、城市交通設施的建設項目均須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分析。交通影響評價是指對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對周圍交通系統運行的影響程度進行評價,并制定相應的對策,消減建設項目交通影響的技術方法。

3、交通影響評價分析應在項目報建審批階段進行。但當非交通設施項目的建設規模超過規定標準的8-10倍,或建設項目屬于大型交通設施,或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開發項目,在項目的選址、立項階段需進行初步的交通影響評價分析。

因此,進行交通影響評價是項目開工前必須要做的。可以采用一些交通影響評價軟件,既方便又省時。特別是關于住宅小區的交通影響評價一定要建立在人們出行方便的基礎上保障居住人群的出行便利,還要兼顧項目整體的規劃合理,優化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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